今天早上 我帶著愷愷一起出門 牽著兩歲半的他的小手先去郵局寄信 再去買午餐
在回家的路上 順道到家裡附近的超商領了前天剛幫他買的一大堆童書   同時還得安撫肚子餓的他再忍耐一下下!

正常兩歲半的孩子    應該是過著這樣的生活 不是嗎?
  

在餵完了孩子午餐 幫他換好家居服打開電腦時 卻看到了這一張照片..............我愣在電腦前好久好久
最終眼淚還是忍不住落了下來..........昊昊走的時候也是個兩歲半的孩子

忍不住想著一個兩歲半的孩子是要怎承受這麼大的痛及折磨   這麼小的心靈是多麼地害怕無助
兩歲半的孩子應該活蹦亂跳 會吵著要吃什麼要喝什麼 會討著要玩什麼要看什麼

會想在媽媽的懷裡享受著擁抱 聽著媽媽念故事書 在爸爸的懷裡撒嬌 吵著要抱得高高的
 
但兩歲半的昊昊卻永遠地沉默了...........再也沒有機會歡笑歌唱   沒有機會長大..............

前幾天看到新聞上提到虐童案主嫌在二審時逃過死刑   因為法官認為該嫌有將已死的昊昊送醫  尚有人性??

當時就覺得很誇張 但憤憤不平的情緒很快就被聳動又瘋狂的其他社會新聞給沖淡 直到今日看到這張照片! 
我相信很多人在看到這張背面的大體照片前   就已經看過小朋友手指滿布傷痕的照片
再加上文字的敘述   就瞭解到他在死前受到什麼樣的折磨(有時候不禁想著何須看奪魂鋸  台灣新聞更勝於它了) 


但今日再親眼看到這幾乎找不到一片正常膚色 滿是瘀血傷痕的背面照片時 那衝擊更是強烈......
能把一個孩子虐待成這樣就已經相當令人震撼   但沒想到更震撼的是台灣法官的邏輯及思考模式
尚有人性的人是不會這樣虐待一個孩子的 更不會將一個活生生的孩子打到變形全身瘀血到死才送醫
這個"尚有人性"的說詞    不禁讓人聯想到台灣最敏感的
"廢死"議題

其實關於廢不廢死 之前我就寫過一篇文章 死刑遇上寬容  當時是王清峰部長在任的時候


殺人的兇手 是有選擇的機會 但當他選擇結束他人生命的瞬間 就是選擇了與法律為敵
可是受害者 卻沒有機會選擇 僅能無助地等待生命結束的瞬間


其實至今我仍是堅信死刑不是報仇 也不是所謂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而是一條紅線與隔絕
死刑不單是警告著你跨過這條紅線的結果預告 更是對一個不適合再回到社會上的犯人的永久隔離方式
台灣號稱先進國家鬼島 廢除死刑前提應該是在社會安定的前提下
鬼島現在很安定嗎?犯罪率很低嗎?再犯率很少嗎?虐童案件歸零了嗎?以上沒有一個答案是肯定的
甚至於前陣子還出一位殺一兩個人是不會叛死刑的犯人為了想吃牢飯而隨機殺了一個無辜孩童

在這樣的情況下 死刑還能廢嗎?

寫到這裡 想到朋友的父親也是受害者 被殺害後棄屍 兇手毫無悔意
前陣子當廢死吵著沸沸揚揚時 有嘴砲王跳出來說 只有受害者家屬才有資格談廢不廢死
當時我問了朋友 對廢死的看法 他淡淡地回答 原諒談何容易 
他再接著一句 他永遠忘不了認屍時父親臉上的表情...............我不忍再多問下去了.....


若真要將死刑與報仇劃上等號   那這等號是永遠無法公平的!
因為死刑執行前 兇手有機會跟家人說再見 有機會打麻藥 有機會再吃一餐.....還有機會逃脫死刑
然而最無辜的被害者呢?有些被害者根本連自己為什麼會死都不知道就莫名其妙死去(昊昊就是如此)
誰能給被害者最後一次機會 給被害者家屬說再見的機會?

話題回到昊昊身上 有人說昊昊是天使 他的死能為台灣的孩子們爭取更多的保護及權益
只是二審的判決是多麼讓人寒心 難道還要再更多像昊昊一樣的孩子成為天使才能喚醒法官的執著 社會的重視?

然而 今天你可以選擇漠視一切 畢竟昊昊不是你家的孩子
但是 當你漠視一切的同時 下一個存有僥倖心態能逃過死刑的凶手 他將要傷害的人 或許就會是你(家人) 
 

 
抗議司法不公的臉書活動在下! 
 請大家踴躍參與 讓高高在上不知民間疾苦的法官瞭解到百姓的憤怒!!!
 
 


[二審大翻盤 劉金龍逃過一死] 抗議司法不公 全民連署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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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琳娜夫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