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鬧很大  那一位女童的爸爸被說該抓去煮

但真正該煮的是那一位媽媽!!!!!!!


這女的根本就是真正的殺人兇手
一個喝酒的人哪有什麼理智可言 妳還出言激他
今天這一切都是妳害的

然後還想請社工帶她爸爸過來 要讓他後悔一輩子

妳這女人真的超有問題 根本沒資格為人母
妳才真正該被丟到水裡煮 留妳一顆頭在水面上
讓妳享受一下被活煮的感覺

今天妳女兒三度燙傷 背都被煮熟了

妳還有心情讓記者訪問妳 秀妳家那些她的玩具
今天任何一位母親發生這種事 根本連說話的力氣都沒了

為什麼妳還有心情在電視上演戲  妳是要選立委還是怎樣啊!!!!!!!!!!!!!!!!!!!!!

妳名下有兩棟房子卻沒幫女兒加保健保

媽的  這種人真的才該被關被煮被丟到地獄裡煮她個一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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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琳娜夫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